孙某诉潘某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合同相对性及连带责任问题)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云中法民二终字第12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9月2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陈红梅 单位: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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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2014)云新法民二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云中法民二终字第12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孙某。
被告:潘某。
被告:张某。
被告(上诉人):李某。
被告(上诉人):李某1。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陈红梅。
二审法院: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邓建勇;代理审判员:尹燕红陈洁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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