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诉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治安行政强制案 吸毒成瘾;治安管理;强制隔离措施
案由:
行政强制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1)天行初字第10号
审理法官:

孟江红

马伯慧

米双功

代理律师:

丁福华

法官解说
禁毒工作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自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三年的时间了,2011年4月1日实施的《吸毒成瘾认定办法》,明确规定了"吸毒成瘾严重"的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吸毒成瘾认定工作。在《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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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1)天行初字第10号。
2、案由:治安行政强制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邹某。
委托代理人丁福华,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邹某2。
被告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住所地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窦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智海金,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法制科干警。
委托代理人周建,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法制科干警。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孟江红;代理审判员:马伯慧;人民陪审员:米双功。
6、审结时间: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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