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人民政府等诉山东立豪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等BOT合同案 民事 协议性质 受案范围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滨中民四终字第20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唐顺江

张新国

王正真

法官解说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展成一种流行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它的一般动作方式是: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的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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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法院(2011)惠商初字第716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滨中民四终字第20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BOT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惠民县人民政府。
原告(被上诉人):邹平县人民政府。
被告(上诉人):山东立豪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邹平县汽车出租公司。
原审被告:山东惠民腾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玲玲;审判员:崔荣华、孙书兰。
二审法院: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唐顺江;审判员:张新国;代理审判员:王正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9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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