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1诉马某等财产所有权案 民事 财产所有权 代养
案由:
所有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山东兵圣律师事务所

惠民天网法律服务所

惠民天网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2014)惠民重字第2号
审理法官:

崔荣华

刘燕

高德健

代理律师:

李振俊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原告邓某1与其姨妈形成抚养关系还是代养关系,二是原告邓某1对其生母被告马某所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有权参与分配。
针对第一个焦点,经法庭对被告马某及其大女儿、二女儿询问,被告马某在其大女儿邓某2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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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2014)惠民重字第2号。
2、案由:财产所有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邓某1,女,1988年11月25日生,汉族,农民,住惠民县。
委托代理人李振俊,山东兵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马某,女,1958年10月14日生,汉族,农民,住惠民县。
委托代理人程殿民,惠民天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邓某2,女,1984年11月12日生,汉族,农民,住惠民县。
委托代理人程殿民,惠民天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柏某,男,1979年5月19日生,汉族,农民,住惠民县。
4、审级:重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荣华;审判员:刘燕;人民陪审员:高德健。
6、审结时间: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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