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职务侵占案 职务侵占罪 汇票 职务便利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榕刑终字第858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柯景英

高芸秀

董昆

法官解说
本案中,上诉人王某利用收取公司货款的职务便利,将应由公司依法享有票面权利的汇票非法贴现转让并占为己有。对于其并非直接侵占公司货款,而是侵占汇票的行为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问题,应当注意到,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并不仅仅要求行为人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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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或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2012)马刑初字第8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榕刑终字第858号裁定书;
2.案由
职务侵占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曾因犯惯窃罪,于1996年7月2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经减刑于2004年4月1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1年10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何云捷;人民陪审员:钟承荣、纪秀花
二审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柯景英;代理审判员:高芸秀、董昆。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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