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受贿案 受贿罪;有权解释;学理解释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2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思田

黎方

许言丽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刑法的解释问题。刑法条文往往并不具体化、明确化,司法实践中会发生歧义。这就需要我们对之作出解释,帮助我们正确理解立法精神和刑法规范的含义,从而指导司法实践,使刑法的适用达到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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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21号判决书。
2、案由:受贿。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嘉。
被告人:李某。
辩护人黄伟杨波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思田;审判员:黎方;人民陪审员:许言丽。
6、审结时间: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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