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合同诈骗案 合同诈骗罪;民事欺诈;非法占有目的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宝清县新世纪水泥有限公司

黑龙江晓民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发回重审
文书字号: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双刑二终字第6号
审理法官:

曹建军

赵大伟

孙俐兴

代理律师:

薛成海

法官解说
本案孙某犯有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孙某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犯罪的五种情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孙某借签订合同名义套取的资金,是用于企业发展,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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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决书序号
一审判决书: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2013)清刑初字第63号刑事判决
二审裁定书: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双刑二终字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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