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顾某、第三人贺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赠与、撤销合同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26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卢薇薇

余艺

邬海蓉

代理律师:

汪俊

汪洋

法官解说
交易手续方便、税负较低、房地产登记部门对房款交割只进行形式审查等因素,使得以买卖的形式赠与不动产成为一种常态。尤其是赠与行为多发生在亲属之间,存在附随抚养义务等情况,赠与法律关系的举证、合同类型和效力以及是否得以主张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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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4)杨民四(民)初字第291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267号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
委托代理人:汪俊,上海欣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章进,上海欣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
被告:顾某。
委托代理人:汪洋上海凯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贺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审判员:程建婷。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卢薇薇;审判员:余艺;代理审判员:邬海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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