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诉重庆渝凤建设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民事劳动关系
案由: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法律服务所

重庆天亿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14)长法民初字第03028号
审理法官:

陶璐

代理律师:

石颖

法官解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以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为前提,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例外规定的应除外。本案实系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的工程中受伤,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行政部门要求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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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14)长法民初字第03028号
(二)案由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程某。
委托代理人李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法律服务所。
被告重庆渝凤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凤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则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石颖,重庆天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夏某,被告公司员工。
第三人彭某。
委托代理人陈某,彭某之妻。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陶璐
(六)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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