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某商检失职案
案由:
商检失职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处

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

广东礼磊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乌中刑二终字第10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8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杨善明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看出,商检失职罪是过失犯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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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2007)水刑初字第70号。
二审判决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乌中刑二终字第102号。
2.案由:商检失职、受贿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睿。
被告人(上诉人):尚某,男,1968年2月25日出生,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汉族,大学文化,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处副处长。因本案于2006年3月29日被取保候审,2007年6月1日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吴晓霞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曹铮广东礼磊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组织
一审法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洁;审判员:周鸿宾;人民陪审员:秦平。
二审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斌;审判员:尹军孙若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7年6月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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