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非法持有毒品罪;运输毒品罪;毒品犯罪
案由:
非法持有毒品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乌中刑一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尹军

仝淑莉

丁兆峰

法官解说
贩卖毒品罪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运输毒品罪主要是指走私、贩卖、制造毒品者运输毒品的行为,以及明知是走私、贩卖、制造的毒品而运输的行为。
本案被告人李某在公安机关有过一次供述,承认其准备将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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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裁定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乌中刑一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
2、案   由: 非法持有毒品案
3、诉讼双方:
被告人:李某
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尹军;代理审判员:仝淑莉;人民陪审员:丁兆峰
6、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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