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某诉戴某损害赔偿案
案由:
公证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二十九团中学

乌鲁木齐市电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事务所

乌鲁木齐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一师机械化公司美容美发

乌鲁木齐市第四律师事务所

乌鲁木齐市第六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乌中民终字第46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杨清霞 单位:
本案应是一个由美容服务合同所发生的违约损害赔偿纠纷。被告应按美容服务合同为原告提供有效而安全的美容服务,原告则按合同为被告的美容服务支付报酬。但由于本案被告不具备美容的知识和技能,因而在服务过程中,造成原告双眼“纹荫”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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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1993)水民初字第248号。
二审判决书: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乌中民终字第464号。
2.案由:美容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纪某,女,1957年出生,汉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二十九团中学教师,住库尔勒市。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纪某1(系原告姐姐)乌鲁木齐市电信局干部。
诉讼代理人(一审):宋祖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二审):林安娜乌鲁木齐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戴某,女,1969年出生,汉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一师机械化公司美容美发个体户。住乌鲁木齐市。
诉讼代理人(一审):杨启华乌鲁木齐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二审):裴珊乌鲁木齐市第六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姚国文;审判员:杨清霞程立新。
二审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述冰;代理审判员:郑进民赵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3年8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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