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非法拘禁案
案由:
非法拘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临中刑终字第2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5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杨楠 单位: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宗公民间因索要债务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是非法拘禁罪的一种特殊情况,常被称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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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2010)凤刑初字第18号。
二审判决书: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临中刑终字第23号。
2.案由:非法拘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杨琼珠。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男,汉族,1986年出生,待业,系被害人吴某1之子。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男,汉族,1972年出生,云南省会泽县人,无业。2009年5月26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唐伟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李科标云南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栾某,女,汉族,1964年出生,云南省昆明市人,无业。2009年5月26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张建农云南临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王某,男,汉族,1959年出生,湖南省湘乡市人,无业,199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7年刑满释放2009年5月26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凤萍;审判员:马克彪李顺祥。
二审法院: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飞;审判员:傅永光高志祥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3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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