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绑架、施某非法拘禁案
案由:
非法拘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阳中法刑一终字第3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9月1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莫小蓉 单位: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1.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是被告人朱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其行为是勒索型的绑架,还是索债型的非法拘禁。
在本案中,被告人朱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关键是看被告人朱某或其妻子梁某与被害人黄某之间事前是否有债务关系,也就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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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阳东县人民法院(2004)东刑初字第84号。
二审裁定书: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阳中法刑一终字第30号。
2.案由:绑架、非法拘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东省阳东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上诉人):朱某,男,1968年11月2日出生于广东省阳江市,汉族,初中文化。
一审辩护人:王秀娟、项颂边广东威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施某,男,1980年7月16日出生于广东省阳江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阳东县塘坪镇乐郊村委会乐郊村四巷8号,2003年1月17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二审辩护人:谭科燕广东迅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阳东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冬生;审判员:莫小蓉陈玉珍。
二审法院: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赖定琳;审判员:张国雄余荣灿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6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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