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诉陆某1共有权确认纠纷案 政府安置建设用地共有权认定
案由:
共有权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崇民终字第6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5月0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黎杰 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审理涉及:(1)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2)同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政府无偿划拨给失地农户的住宅用地是否具有共有权的问题。
1.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
近几年,法院受理的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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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法院(2011)龙民初字第50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崇民终字第6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共有权确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陆某,男,1997年生,住广西龙州县(系被告陆某1的婚生儿子)。
法定代理人:何某。系原告陆某的母亲。
委托代理人:黄可权广西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陆某1,男,1971年生,住广西龙州县	。
委托代理人:农建祥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瑞明;代理审判员:农恩华;人民陪审判员:苏子民。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农雄楼;审判员:黎杰区燕萍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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