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某等诉北京宝龙盛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钟表眼镜公司

北京市世华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3)西民初字第640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3年10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雪 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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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3)西民初字第6403号。
2.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尹某,女,1957年出生,汉族,北京钟表眼镜公司职员,住朝阳区。
诉讼代理人:田某,即原告田某。
原告:田某,男,1960年出生,汉族,无业,住西城区。
被告:北京宝龙盛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盛业公司),住所地:海淀区知春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柯某,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丁海珍北京市世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王天明
6.审结时间:200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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