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案由: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0)思刑初字第04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6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郭月利 单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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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0)思刑初字第043号。
2.案由:陈某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柯雅美,代理检察员戴松毅。
被告人:陈某,男,1952年1月23日出生,汉族,福建省泉州市人,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住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2000年1月17日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曾辉汪义军厦门建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虞某,男,1969年4月30日出生,汉族,浙江省苍南县人,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住浙江省苍南县。2000年1月31日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杨乃柱浙江法之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曾某,男,1980年9月23日出生,汉族,浙江省苍南县人,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住浙江省苍南县。2000年1月31日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郑剑云厦门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郭月利;审判员:张丽燕;代理审判员:刘晓洪
6.审结时间:200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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