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故意杀人案 故意杀人罪;不作为;交通肇事罪
案由:
故意杀人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刑初字第107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韩杰 单位:
1、关于被害人周某1被杨某驾驶的车辆撞击后是否已经死亡的问题
杨某提出,其车辆撞击被害人周某1后,还碾压过周某1,其将周从车底下拖出时,周已经死亡。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周某1被杨某所驾驶的车辆撞击后已经死亡。
法院认为,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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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刑初字第107号。
2、案由:故意杀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秦炯天。
被告人:杨某,男。2010年3月11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苏峰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人员:审判长:蒋征宇;代理审判员:董玮袁婷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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