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龙湖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案 责任保险;未取得驾驶资格;侵权责任
案由: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11)晋民初字第658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鸿楠

张共和

曾育发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和疑难的问题是原告有没有驾驶资格,保险公司是否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1. 机动车是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驶对驾驶者、乘客和不特定的社会大众人身以及财产安全都有较大威胁,因此,机动车的驾驶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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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11)晋民初字第6583号判决书
2.案由:责任保险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施某
委托代理人刘娟郑文峰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龙湖支公司
代表人张蓬勃,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小冠、黄思海,福建顺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鸿楠;审判员张共和、曾育发
6.审结时间: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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