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洪某房屋买卖合同案 违反限购政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12)仓民初字第7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黄建平

郑敦梁

许恒

代理律师:

蓝永标

张章盛

黄家美

法官解说
本案的重点在于房地产限购政策出台后,被告明知自身不符合购房条件,仍与原告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合同,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原、被告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原、被告与麦田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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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12)仓民初字第73号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黄某
委托代理人:蓝永标,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洪某
委托代理人:张章盛、黄家美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建平;代理审判员:郑敦梁;人民陪审员:许恒。
6.审结时间: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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