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盈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华隆瑞锋国际货运(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无单放货案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无单放货 赔偿责任
文书字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粤高法民四终字第98号
审理法官:

杜以星

张怡音

吴思颖

代理律师:

严铁鹰

严铁鹰

曾燕

曹雪霁

黄志远

郑宇

法官解说
近年来,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变化,无单放货纠纷案件数量呈现显著上升之势,其中又以托运人(出口商)向承运人索赔的情况占绝对多数。而承运人提出的最常见的抗辩理由就是托运人已经收回了货款,并未遭受实际损失。我们认为,在无单放货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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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州海事法院(2011)广海法初字第385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粤高法民四终字第98号
2、案由: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深圳市盈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剑波,该公司总经理。
一审委托代理人:严铁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委托代理人:丁昕,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二审委托代理人:严铁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曾燕,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华隆瑞锋国际货运(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
负责人:陈家庆,该分公司总经理。
一审委托代理人:曹雪霁,广东安恪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黄志远,广东大钧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郑宇,广东大钧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
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海事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邓锦彪;审判员:付俊洋;代理审判员:平阳丹柯。
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杜以星;代理审判员:张怡音、吴思颖。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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