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抢劫案 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赌资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2012)鄂汉川少刑初字第00029号
审理法官:

王志雄

余穗军

卢炬明

代理律师:

廖颢

冯洋

张皓

刘广才

刘志华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是以抢劫罪还是以寻衅滋事罪定性。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在实务中并不难区分,难点在于对被告人等索要赌资行为应如何定性。对抢要赌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二抢意见》第七条明确规定,抢劫赌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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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判决书字号: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2012)鄂汉川少刑初字第00029号
2、案由:抢劫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叶正红。
被告人张某,男,1994年5月6日生,汉族。201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辩护人廖颢、冯洋,湖北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男,1992年10月20日生,汉族。2010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被告人刘某,男,1993年11月4日生,汉族。
辩护人张皓,湖北松竹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男,1995年4月1日生,汉族。
法定代理人王某2,系被告人王×之父。
指定辩护人刘广才,汉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人钟某,男,1993年7月10日生,汉族。
辩护人刘志华,湖北松竹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五被告人现均因本案于2012年4月29日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志雄,审判员:余穗军、卢炬明
6、审结时间: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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