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远运输有限公司灵璧分公司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保险合同 免责条款 超载运行 侵权
案由:
行政合同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2013)绍虞商初字第92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丁文杰

代理律师:

钟鸣

张庆花

胡建强

法官解说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要审理难点是适用近因原则还是适用保险免责条款。案件中,一种观点是:驾驶员驾驶超载重型货车过程中,因避免与超车左转弯小型车辆相撞往左打方向,导致被保险车辆往右侧翻并压住超车车辆,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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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2013)绍虞商初字第923号判决书
2、案由:保险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宿州市中远运输有限公司灵璧分公司。
负责人:赵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钟鸣,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庆花,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朱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胡建强,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6、审结时间: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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