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等滥用职权、私分罚没财物案 滥用职权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犯罪数额;退赃
案由:
私分罚没财物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

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

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

云南智林律师事务所

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

云南泓时律师事务所

云南泓时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4)官法刑初字第3号
审理法官:

钱晨

罗绪良

叶昆雁

代理律师:

蒋宏莉

傅钢

田阳

代伟明

法官解说
1.滥用职权行为的界定
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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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4)官法刑初字第3号。
2、案由:滥用职权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院:李靓
被告人陆某,男,1974年4月28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中专文化,家住昆明市,原系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中队长。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于2013年7月30日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蒋宏莉,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某1,男,1961年1月4日生,汉族,云南省腾冲县人,初中文化,家住昆明市官渡区,原系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副中队长。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于2013年8月16日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傅钢云南智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男,1973年10月26日生,汉族,陕西省旬阳县人,大专文化,家住昆明市,原系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副中队长。被告人王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于2013年8月16日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田阳、代伟明,云南泓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钱晨;人民陪审员罗绪良、叶昆雁。
6、审结时间: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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