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德联合(北京)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诉北京凯天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杨某委托合同案 有偿委托合同过失赔偿责任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嘉德联合(北京)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

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朝民(商)初字第2922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王云生

萧振宇

刘清波

法官解说
本案中法律关系的为委托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偿委托合同中受托方对因其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嘉德联合公司要求凯天鸿公司赔偿其损失能否被支持关键在于凯天鸿公司履约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的认定。嘉德联...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朝民(商)初字第29220号判决书。
2.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嘉德联合(北京)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C,嘉德联合(北京)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云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凯天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萧振宇,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清波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杨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李增辉
6.审结时间:2014年9月2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