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李某雇佣合同纠纷案 雇佣合同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05)玉红民二初字第16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10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剑 单位: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1.在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但刑事部分在不能破获嫌犯的情况下,受害人依据合同关系向负有合同义务的相对方请求其承担责任,此类案件相当多见,如储户被骗后向银行主张其审慎义务、停车在消费场所的停车场内被盗而要求消费场所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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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05)玉红民二初字第160号。
2.案由:雇佣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周某,男,汉族,住玉溪市红塔区。
委托代理人:罗坷新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男,汉族,住玉溪市红塔区。
委托代理人:马绍伟云南精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张剑
6.审结时间:200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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