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某诉淘宝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网络服务合同
案由: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通中民终字第0914号
审理法官:

秦昌东

郭相领

吴克宏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伴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网上购物逐渐走入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众多网民通过鼠标点击选择中意的商品,运用网上支付完成货款交付,足不出户即可感受现代科技的舒适与便捷。网络购物爆炸式发展的同时,电商的销售平台上屡屡出现假货,饱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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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13)启民初字第1909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通中民终字第0914号
2.案由: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施某。
被告(被上诉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云,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陈磊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夏晶晶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陆涛;审判员:孙贵斌;人民陪审员:汤慧娟。
二审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秦昌东;代理审判员:郭相领、吴克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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