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钱某等侵犯名誉权案 名誉权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3)黄民一(民)初字第62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3年07月0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陈红 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并不意味着在网上可以为所欲为,不受约束。本案涉及网上名誉权的侵权,被告利用群发E-mail技术的隐蔽性和快捷性,对原告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原告经过艰难取证才找到被告,本案折射出一些法律问题:
1.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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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3)黄民一(民)初字第620号。
2.案由:名誉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男,35岁,汉族,住上海市,公司经理。
诉讼代理人:郭国汀魏雄文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钱某,女,26岁,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公司职员。
被告:许某,男,26岁,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工人。
两被告诉讼代理人:顾剑栋沈新奇上海市万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潘家祥;代理审判员:金滢陈红
6.审结时间:200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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