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诉林某1等案 人身损害赔偿、修车场学徒交通事故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2000)武民初字第47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0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兰通 单位:
本案是一起未出师徒弟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我国法律目前对未出师徒弟履行职务侵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尚无明确的规定,这给法院审结这类案件带来了一些困难。本案也存在以下几个焦点:
1.肇事车主刘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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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2000)武民初字第476号。
2.案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林某,男,1958年7月12日生,汉族,汽车驾驶员,住武平县XX镇XX路XX号。
诉讼代理人:魏吉斌龙岩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某1,男,1967年12月14日生,汉族,住武平县XX镇XX路XX号。
诉讼代理人:周福平龙岩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某2,男,1987年4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武平县XX村。
诉讼代理人:黄东才龙岩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兰通
6.审结时间:200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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