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中山镇上岭村诉林某山场租赁合同案 无效合同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1998)武林经初字第0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8年08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鲁颜 单位:
本案原告武平县中山镇上岭村村委原本为修好村部至岭下自然村道路,增加村财政和村民收入,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与被告林某签订了山场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在村民中引起极大不满。
一些村民纷纷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村村委违反国家法律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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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1998)武林经初字第05号。
2.案由:山场租赁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武平县中山镇上岭村村民委员会(简称上岭村)。
法定代表人:李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徐洪春龙岩市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某,男,31岁,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魏吉斌龙岩市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何家斌;审判员陈隆昌李发贤
6.审结时间:199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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