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故意杀人、运输毒品案
案由:
故意杀人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云高刑终字第102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9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白有光 单位:
本案中,行为人汪某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抓获,在押解过程中,又与同时因运输毒品被抓获而同为乘警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一起共同杀害看守乘警。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和故意杀人罪,问题是:汪某与雷某的运输毒品行为,是否构成共犯,值得推敲。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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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00)昆铁中刑初字第157号。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云高刑终字第1026号。
2.案由:汪某故意杀人、运输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冯世全,代理检察员江绍伦。
被告人(上诉人):汪某(化名游某),女,1980年4月14日出生,湖北省阳新县人,汉族,农民。2000年3月27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杨映川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左宜好云南滇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白有光;审判员:万蕾;代理审判员:杨丽。
二审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晋云;审判员:张建刚;代理审判员:李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6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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