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等伪造货币、持有假币案
文书字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刑终字第44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12月3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刘德山 单位: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伪造外币是否构成犯罪。对于这个问题,刑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我国1979年刑法中伪造货币罪的货币仅指人民币。在当时情况下,对于伪造外国货币的行为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因为其不可能危害我国的货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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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刑初字第56号。
二审裁定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刑终字第446号。
2.案由:伪造货币、购买、运输假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卫江、杨松涛。
被告人(上诉人):万某,男,36岁,汉族,河南省光山县人,农民。2001年4月16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娄世军河南省驻马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邓汉德华小鹏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赵某,男,27岁,汉族,河南省范县人,农民。2001年4月16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闫超河南省驻马店和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李某,男,31岁,汉族,河南省确山县人,农民。2001年4月16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高成河南省驻马店尚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于俊义;审判员:马洪涛邢会峰。
二审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卜继忠;代理审判员:李晔仝兴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9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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