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王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民事 建设工程合同 计价标准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2010)肥民初字第237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武卉

刘延强

李文明

法官解说
法官: 武卉 单位:
本案审理过程中,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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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山东省(2010)肥民初字第2371号判决书
2.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刘某
委托代理人许某
委托代理人刘某2
被告王某
被告朱某
被告王某2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武卉;审判员刘延强、李文明
6.审结时间: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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