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诉四川欣欣置业有限公司定金合同案 定金合同;定金;条款效力
案由:
定金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2011)新都民初字第241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佘冰

法官解说
本案的关键是定金在合同订立中的适用问题。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具有惩罚性,《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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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2011)新都民初字第241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定金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龚某。
委托代理人:罗某。
被告:四川欣欣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维元,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佘冰。
6.审结时间: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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