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某非法行医案 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专家证人
案由:
非法行医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连刑终字第003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李德刚

宋建霞

邢刚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中对于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情节严重"并无法律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非法行医,严重扰乱医疗行业的管理秩序,败坏医疗行业的风气,或者严重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应当视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而本案中,东海县卫生局对上诉人...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东海县人民法院(2011)东刑初字第040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连刑终字第003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案由:非法行医罪
3、诉讼双方:
原公诉机关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侯培光。
被告人 (上诉人)相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于2011年2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被取保候审。2011年 4月25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张强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刘某、陈某2、陈某3、陈某4、陈某5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东海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司光审判员:焦以宁、施白芳
二审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德刚;审判员:宋建霞、邢刚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2月13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