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等抢劫罪 抢劫罪;既遂;轻伤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人民法院(2012)鄂来凤刑初字第00078号
审理法官:

曾志

周建伟

陈龙福

代理律师:

彭铖珍

法官解说
本案中第一个讨论的问题是谭某等在抢劫活动中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但是为抢到钱财是否构成既遂问题,也就是普通抢劫的既遂与未遂问题。目前我国理论界对这一问题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抢劫罪的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占有他人财务为标准。持这...
展开
一审判决书: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人民法院(2012)鄂来凤刑初字第00078号。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