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诉任某离婚案 婚内购房;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案由:
离婚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0171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胡建勇

任淳艺

张在民

代理律师:

郑祥

孙宇光

法官解说
本案基本事实较为清楚,但一、二审的裁判结果截然不同。本案的最大争议焦点在于诉争房屋的分割问题,其中涉及一个根本问题是:100万首付款是否属于男方任某的个人财产,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如何处理?即婚内购房涉及夫妻一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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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3)丰民初字第0899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01717号判决书。
2.案由
离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曾某,女,1982年8月20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郑祥,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任某,男,1981年5月15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孙宇光,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金霞;人民陪审员:赵玉华郭春萍。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建勇;审判员:任淳艺;代理审判员:张在民。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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