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某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邪教组织;公共场合;破坏法律实施
案由: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吐鲁番市人民法院(2014)吐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阿力木·早尔丁

高宪伟

杨益权

法官解说
本案的案情较为简单,判案结果也很明确,之所以作为典型案例,这是我院审理的第一例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在吐鲁番市还是新情况,出现了这类犯罪,反映了社会意识形态的复杂变化,应予引起重视和警示。就本案而言,被告人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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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吐鲁番市人民法院(2014)吐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汪先珍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谷某,男。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吐鲁番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阿力木·早尔丁;代理审判员:高宪伟;人民陪审员:杨益权。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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