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砖瓦厂有限公司诉吴某劳动争议案 事实劳动关系;从属性;劳动合同形式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砖瓦厂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1.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2014)呼民一民字初字第2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法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更加活跃,劳动争议纠纷数量日趋增多,案件的性质愈加疑难复杂,在与现阶段劳动力市场普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有的劳动者急于找到工作,在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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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砖瓦厂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高堡村。
法定代表人:潘淑芝,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砖瓦厂有限公司职工。
被告:吴某,男,1988年10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哈尔滨市呼兰区双井镇勤劳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王春蚕
6.审结时间: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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