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公司保险纠纷案 保险合同;表见代理;合同效果
案由:
保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宁民终字第299号
审理法官:

王嫔

陈潇婷

孙雯

代理律师:

吴杰

黄作权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保险纠纷,保单和投保理赔提示书上的签名并非车辆所有人原告所签,而系原告丈夫所签,但原告丈夫并没有出具相关的授权证明,事后原告否认签名的有效性。那么这种投保人亲属代签名财产保险保单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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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2013)霞民初字第1388号
二审: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宁民终字第299号
2、案由:保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林某,女,1991年12月2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吴杰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公司。
委托代理人:黄作权,福建风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审判机关: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家华;代理审判员:赵梦静;人民陪审员:汤淑敏
二审审判机关: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嫔;代理审判员:陈潇婷、孙雯
6、审结时间:一审:2014年1月15日
二审: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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