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某诉北京静态破碎工程公司劳动争议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关系;合同解除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4)密民字第404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魏明山

代理律师:

侯文生

刘锋

法官解说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往往让公司的相关人员自行招聘劳动者入厂工作,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亦不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企业则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招聘该劳动者为由,不承认与劳动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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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4)密民字第4048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任某。
委托代理人:侯文生,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静态破碎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
委托代理人:刘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魏明山。
6.审结时间: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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