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拐卖儿童案 拐卖儿童罪;出卖亲生子女;非法获利目的
案由:
拐骗儿童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4)顺少刑初字第1000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刘伟果

许香菊

张大青

法官解说
拐卖儿童犯罪是将儿童作为商品出卖并牟取利益,其严重侵害儿童的人格尊严与非法剥夺儿童的人身自由,规定该罪体现了刑法着重否定将人作为商品的价值取向。关于本案中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如何评价在我国近年来的立法过程中是存在发展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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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4)顺少刑初字第1000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拐卖儿童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贾竞。
被告人:陈某,因本案,于2014年4月25日被拘留,并于当日被取保候审。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伟果;人民陪审员:许香菊、张大青。
6.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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