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1诉惠州柏利汽车材料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用人单位;违约金;合同法;效力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2015)惠博法园民初字第33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叶堂辉

黄利仁

邓柱洪

代理律师:

刘斌

秦红华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条款如何适用。在当今法治环境向好、民众法律意识日增的背景下,人们越来越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资双方权利失衡,法院在审核双方的约定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予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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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2015)惠博法园民初字第33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郭某1。
委托代理人刘斌、秦红华,广东高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惠州柏利汽车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柏金山,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智文,博罗县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叶堂辉;审判员黄利仁;人民陪审员:邓柱洪。
6.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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