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建筑公司诉曲靖市对外经济合作公司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欠款案
案由:
挪用公款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

进出口(集团公司

外经局

曲靖市进出口(集团)公司

文书字号: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曲中民初字第17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2月1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丁玮 单位:
本案是一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所欠债务引发的纠纷,这类案件也是目前民商审判中比较难以处理的突出问题。正确处理本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曲靖国贸大厦有限公司有无主体资格的问题
原告起诉时以曲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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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曲中民初字第174号
2.案由:工程欠款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云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省建四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李景平、李旭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曲靖市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崔某,进出口(集团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被告:曲靖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经合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某,经理
被告:曲靖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原外经委,以下简称外经局)
法定代表人:姜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外经局副局长
被告:曲靖国际贸易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大厦有限公司)
诉讼代表人:傅某,曲靖市进出口(集团)公司经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丁玮;审判员:高红丽;代理审判员:陈铭军
6.审结时间:200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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