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案由: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0)番法刑初字第145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11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培芹 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在本案审理中,对于郭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郭某谎称持刀进入幼儿园,帮助公安机关治安防范演习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应予治安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行为人编造虚假的持刀入园的恐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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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0)番法刑初字第1458号。
2.案由: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宋萍。
被告人:郭某,男,1965年出生,汉族,广东省广州市人,初中文化程度。2010年6月12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聂子建广东南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段培哲;人民陪审员:郭洋铺张伟某
6.审结时间: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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