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案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

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

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

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

湖北同进(深圳)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镇刑二终字第1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6月0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花秀骏 单位: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公安部交办的、涉案金额近10亿元、在全国具有很大影响的世界通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案。
本案有两个焦点问题:
1.世界通公司的盈利模式是否传销。
2005年起,行为人施某研发一款带有广告接收功能的即时通信软件Lin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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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10)京刑初字第139号。
二审裁定书: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镇刑二终字第12号。
2.案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贾永平。
被告人(上诉人):施某,又名戴某,男,1970年5月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汉族,中专文化,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海南世纪通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索喏琪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9月10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田文昌、相愫晶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强某,男,1962年8月21日出生,甘肃省白银市人,汉族,大学文化,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原营销总裁、海南世纪通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10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苏醒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傅某,男,1957年5月22日出生,福建省浦城县人,汉族,大学文化,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裁、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09年9月10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肖虹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周国强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邵某,又名邵俊杰,男,1971年6月5日出生于陕西省蓝田县,汉族,大学文化,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裁。2009年10月17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强强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辩护人:程志文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王某,男,1982年2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湘乡市,汉族,中专文化,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联络人、深圳市索喏琪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负责人。2009年10月17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翟振轶湖北同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华军;审判员:马宁虎;人民陪审员:林珊珊。
二审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玉;审判员:奚采平俞江虹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3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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