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杨某1、杨某2继承案
案由:
继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2011)皇民一初字第106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9月1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宁妍 单位: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认真贯彻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原告与二被告间就遗产继承所达成的协议,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各方理应遵守。虽然另案的调解协议与本案略有矛盾,但本判决合理地论证了原、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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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2011)皇民一初字第1067号。
2.案由:继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杨某。
委托代理人:陆毅,系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
被告:杨某1、杨某2。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年芳芳;代理审判员:宁妍王嘉
6.审结时间: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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