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受贿案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慧沐君宇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刑终字第217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12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狄启骋 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本案在定罪方面,控辩双方并未存在争议。但本案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案件。且王某系王某1之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参与受贿犯罪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并且随着我国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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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1)东刑初字第756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刑终字第2179号。
2.案由:受贿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朱海燕。
被告人(上诉人):王某,男,1977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北京慧沐君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8月14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刘剑、余忠文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梅梅;代理审判员:孙加奇;人民陪审员:顾兵。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白波;审判员:王健;代理审判员:程昊
6.结案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2年8月14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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