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张某、侯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虚假诉讼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榕民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7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宁 单位: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是近年来民间借贷从私人互助转向民间融资营利性借贷、生产型借贷背景下所产生的典型案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公民个人财富的积累,民间资本流通活跃,产生了以民间资金拆借为职业、从事放贷谋利的“专业放贷人”。此类民间借贷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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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榕民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黄某,女,1969年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
被告:张某,男,1969年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
被告:侯某,女,1970年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以上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庄严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张某1,男,1983年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闽清县。
委托代理人:张建新福建世纪新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宁;审判员:郑秀琴;代理审判员:谢芬
6.审结时间: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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