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陈某、黄某、温州市港口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股权纠纷中的诉讼时效问题
文书字号: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温商终字第88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8月0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叶希希 单位: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主要涉及股权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以及如果适用、起算点如何认定的问题。
1.股权纠纷适用诉讼时效
本案二审审理期间最大的争议在于股权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有意见认为股权转让所涉纠纷属于权利确认属性,且股权具有物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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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13)温龙商初字第130号。
二审判决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温商终字第881号。
2.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上诉人):温州市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石化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工业园区机场北大道。
法定代表人:汪某。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何延法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金辉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被上诉人):陈某,男,1963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温州市鹿城区。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王进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申振华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第三人、被上诉人):黄某,男,1957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温州市鹿城区。
被告(被上诉人):温州市港口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石化公司),住所地:浙江温州工业园区龙东石化码头。
法定代表人:戴某。
以上两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一审):严凌振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两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一审):何露露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陈衍。
二审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方飞潮;审判员:陈久松;代理审判员:叶希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4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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